Sunday, January 31, 2010

我恨

在一个婚礼上,久违的朋友突然又揪起我的痛处,还是我的高度。我恨~~

虽然多年了,但这他妈的梦魇还是缠着我不放,怪就怪我爹娘,怀我时不看多一点长颈鹿,害到我现在那么没有市场。因为如果给一个女孩,她也会选一个身高180但只能跳30cm多过一个身高160但能跳3meter的家伙,跳得高,最多也只是一阵哗然,然后呢?你还是要着地,你还是160。。。这事充满我不愉快的回忆,为什么我们不能像电影AVATAR里大家那么一致,不过我还是懂现实有多残酷,我接受了。妈的矮仔。

据调查,如果你要吸引人,你要帅,不帅,那你要高,不高,那你要人好,不好,那你要幽默,不幽默,那你要富贵,不富贵,那你要强壮,不强壮,那你要。。。没啦。人好,幽默,富贵,强壮都是能后天培养的,高嘛,我自知之明,帅嘛,就要看帅的定义在那里,如果你爱偶像剧,那我就是走路不戴眼睛然后撞到女主角的路人甲,如果你爱港剧,那我可能还是个反派的头号打手,或周星驰的金牌杀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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